華裔老人過馬路被警察打傷續(xù):家人暗示考慮起訴
編輯: 陳豪 | 時間: 2014-01-22 10:10:53 | 來源: 北京青年報 |
老人被帶走
老人受傷
據美國媒體報道,一名84歲的中國移民因在紐約亂穿馬路被警察開具傳票,在此過程中老人頭部受傷,該名老人家屬暗示將考慮起訴當地警察局。此外,紐約警方于20日啟動對這一事件的調查,警察署長堅稱自己的警員未濫用武力。警方表示,他們正在調查整個事件。
被警察包圍疑遭毆打
據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受傷老人名叫黃康春(音譯),今年84歲。當地時間19日傍晚5時左右,從華埠返家的黃康春自96街1、2、3號地鐵站口步行,途經百老匯要穿越96街時,疑因闖紅燈加上語言不通,與攔截開單的警察發(fā)生拉扯,隨后被多名警察包圍,疑遭警方暴打成傷,頭破血流地被警方帶離現(xiàn)場。
黃康春收到警方“不合法穿越馬路”的罰單一張,并遭警方指控拒捕、妨礙公務及行為不當等四項罪名移送法辦,正式起訴罪名將待過堂后決定。
《紐約郵報》網站的報道說,一名來自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的學生自稱目擊到當時的情況,這位名叫伊恩·金的學生表示,當時有警察要求黃康春靠墻站立,并打算給他開傳票,而老人看起來并不理解當下的狀況,于是選擇離開。警察隨后將他拉回,老人進行了掙扎,并推了警方,隨后大批警察沖了過來,并將老人制服在地上戴上手銬。老人由于頭部受傷被送往附近醫(yī)院。
“警察為何只抓84歲不懂英文的他”
據悉,因頭部受傷老人接受了頭部外科手術,縫了4針,凌晨2時返家休養(yǎng)。黃康春41歲的兒子黃偉航本身就是律師,他表示自己對整個事件非常“失望和憤怒”。黃偉航說,自己在發(fā)現(xiàn)父親失蹤了兩個小時以后,已經意識到事情可能不妙。之后,他就接到了逮捕其父親的警察的電話。
“當時他正在就醫(yī)”,黃偉航這樣表示,并稱警方要求獲知黃康春的藥物歷史。黃偉航表示,自己的父親患有心臟病,但當時警方拒絕透露自己是如何找到他的父親的。
黃偉航同時表示,自己的父親不懂英文,“他當時甚至根本不知道發(fā)生了什么”。黃偉航稱,自己目前不愿就情況再說更多,一切都有待自己的律師處理。而當被問及他是否會就此起訴警察部門時,黃偉航稱“現(xiàn)在還在制定策略”。
據黃偉航說,黃家自1970年代自香港移民紐約后一家人就住在西97街公寓,至今40年左右;黃康春至紐約前曾住過古巴,會說流利的西班牙語,案發(fā)時也試圖以西班牙語與警方溝通。他認為,父親的罰單是全紐約有68%的行人做過的“不合法穿越馬路”,“我父親跟在一群人后面過馬路,但警察只抓84歲、不懂英文的他”。
警方被指“過度執(zhí)法”
據報道,警方逮捕黃康春的紐約第96街的交匯路口是當地一個事故頻發(fā)的地段。在最近一個月之內,該地段共發(fā)生了三起行人被撞身亡的車禍。當天,紐約警方在該地段進行嚴打。警方共向10余名行人開具了罰款最高250美元的罰單,黃康春就是其中一名。
該事件曝光后在紐約引發(fā)關注。紐約市議員馬克·利文說,警方采取這樣的執(zhí)法行動“過度”。一些退休警察表示,當天的行動并不是降低交通事故死傷的好辦法。“我們應該是先教育那些公眾,而不是首先采取強制措施。”
公眾認為,警方將交通治理的重點放在行人身上不妥。一名網友發(fā)布“推文”說,“你因為橫穿馬路遭到逮捕和毒打,開車不守規(guī)矩卻不會受到懲罰,這真是紐約奇怪的一天!”
律師視點
若非故意毆打 警察或無責
紐約資深律師黃曉夫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近期,從各大媒體中可以看到,紐約市長表態(tài)要減少交通意外,所以這一次派了警察專門去管不守交通規(guī)則的行人。黃康春出事的路段曾連續(xù)發(fā)生多起交通事故,所以,此次也屬于“嚴打”的路段。
根據已有的信息,在黃曉夫看來,引發(fā)這一惡劣事件的原因中,“誤會的成分更多一些”。警察讓黃康春停下,但是可能由于無法聽懂,他未能按照警察的要求去做,從而雙方進一步發(fā)生肢體沖突。
他解釋道,在美國,警察毆打和動用武力傷害他人的情況也有發(fā)生過,但是在公開場合執(zhí)行任務的時候故意打傷一個老人的可能性不高。他繼續(xù)說道,美國警察在執(zhí)法過程中是非常緊張的,尤其是如果遇到反抗的行為,因為并不確定對方是否攜帶槍支或炸藥等。不過,這一切只是猜測,還要等待進一步核實。
對于警察責任的追究,黃曉夫表示,要分情況看待。如果在警察執(zhí)法過程中老人跌傷,那么警察自然沒有責任。如果老人有反抗或攻擊行為,那么警察可以使用合理的力量來制止和制裁。如果警察使用超過了合理的力量,或者甚至有故意毆打的行為,那么警察對老人受傷負有責任,需要對老人進行賠付。
誤會的產生還源于華裔對美國法律的不了解和語言的障礙。黃曉夫解釋道,由于司法差異和語言障礙給華人在美生存帶來很多問題。由于不懂當地法律,很多時候,華人被警察突然逮捕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進一步溝通也存在困難。
黃曉夫指出,能夠明顯感覺到,中國人由于過馬路時不遵守交通規(guī)則在美國發(fā)生的意外特別多。在美國,如果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(guī)則而導致受傷不會得到任何賠付。黃曉夫說:“如果全是你的錯,不會有人賠你的。”
回應
警察局長:老人受傷是因為跌倒
面對上述指責,20日美國紐約警察署長比爾·布蘭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,為自己的警員作出辯護,稱處理黃康春案件的警察并未濫用武力。
“在這起案件中,我完全沒有看到濫用武力的跡象”,比爾·布蘭頓20日接受采訪時這樣表示,“這是一個不幸的情況”。布蘭頓認為,黃康春的傷情是源于跌倒,并補充稱目前一切尚在調查之中,一切都需要等待調查結果出來。
市長:懲罰“不合法穿越馬路”無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
紐約市長白恩豪就此事表態(tài)說,“我們對于‘不合法穿越馬路’并沒有統(tǒng)一的懲罰規(guī)定,這也不是我們交通安全整體計劃的一部分。但是如果行人的行為的確造成危險,各地區(qū)警方可以自行做出懲罰的決定。”
他強調,這次的執(zhí)法行動只是96街的局部行動,不是整個紐約市的部署。
文/記者 岳菲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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